期中退選/學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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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於加退選結束後,因學習能力等特殊因素,無法繼續修習課程,得於第11~13週申請辦理退選課程....
註:若以下日期未能即時更新,請自行查閱行事曆,以瞭解「第11~13週」的時程。
懶人包:
一、期中辦理退選課程後,大學部每門課程最低人數不得低於5人、碩士班(碩士在職專班)每門課程最低人數不得低於3人。
二、
學生退選後,總修課學分數仍不得低於該學期最低應修學分數;延修生應至少保留一門課程。
三、
最低應修學分數:
  日間部:大學部一、二、三年級不得少於10學分,四年級不得少於 9 學分。二技類推。
  進修部四技、二專、二技:每學期不得少於 9 學分。 
四、退學:
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,*連續兩學期,依序分別達其修習學分數1/2(含)與2/3(含)以上學分數不及格者。
  註冊組通常用「 & 」來標計:舉例,總學分為10學分,被當5學分,這樣就是「 & 」。連續2個「 & 」則為退學。
  *連續兩學期:上學期1/2 接 下學期2/3、或下學期1/2 接 上學期2/3,都叫連續,為退學。


本次新採用線上退選:
建議學生將退選時程落在11/18-12/6(五)16:00止;
原因:請同學思考,12/6(五)17:00下班後,教師、或系主任(晚上)通常不會再去看公務mail,屆時同學太晚送出的「退選申請」,有極大的可能會因「未完成完整的簽核程序,導致無法辦理退選」。
結論:太晚送出的「退選申請」,請同學自負損失。
行事曆:聯結
 
各位同學,大家好:
為因應電子化政府之政策目標,落實節能減碳,本學期期中退選改以線上申請及審核,相關說明如下:
一、退選流程:學生申請 → 授課教師審核。
二、系統路徑為:本校首頁 / 校務行政 / 校務行政網路系統-學生篇 / 選課作業 / 期中退選申請 (網址:https://nmsd.ncut.edu.tw/wbcmss/)
三、系統開放時間為本學期期中退選期間,第11~13週,期限一到系統即關閉,請同學自行注意簽核流程,如退選單未簽核,請主動通知未簽核的老師或開課單位主管。逾期未完成簽核程序,則無法辦理退選,請同學務必提早辦理,預留教師及主管簽核時間!
四、退選簽核流程一但完成即無法取消退課,請同學申請前審慎思考再辦理申請,並自行追蹤各審查流程進度。
五、檢附線上退選操作說明,請詳閱。 
 
 


第十八條 學生於加退選結束後,因學習能力等特殊因素,無法繼續修習課程,得申請辦理退選課程: 
一、申請時間:每學期第11~13週完成申請手續。
二、申請程序:線上退選。 
三、依規定應繳交學分費之課程退選後不退學分費,未繳交者仍應補繳方得退選。惟退選後總修課學分數仍不得低於該學期最低應修學分數;延修生應至少保留一門課程。 
四、此類退選課程,不登錄成績。凡辦理期中退選之科目,學期成績單及歷年成績單該科目成績欄位註記「退選」字樣。
五、退選課程後,大學部每門課程最低人數不得低於5人、碩士班(碩士在職專班)每門課程最低人數不得低於3人、博士班每門課程最低人數不得低於1人。
六、非應屆畢業生退選科目不可參加暑修(可參加學期內的隨班修讀/補修),應屆畢業生、延修生(須下學期有註冊者)所有(1~4年級)退選科目可參加暑修。
七、各系對於退選課程如有特別規定者,從其規定。
 

節錄自〈選課系統 / 學生篇〉

一、每學期第 11~13 週辦理期中退選,需於期限內完成所有審核流程。請學生自行追蹤提醒各流程審核進度,逾時未完成簽核即算流程未完成不予退選。

二、日間部:1~3 年級退選後不得低於 10 學分;4 年級退選後不得低於 9 學分;延修生至少保留一門課程。
  進修部:二專、二技、四技學生各年級退選後不得低於 9 學分;產學專班 ( 雙軌、產學攜手、產學訓 ) 各年級退選後不得低於 6 學分;
      碩士在職專班各年級退選後不得低於 3 學分;延修生至少保留一門課程。
三、每門課程最低人數限制:大學部不得低於 5 人、碩士班 ( 碩士在職專班 ) 不得低於 3 人、博士班不得低於 1 人。
四、依規定應繳交學分費之課程退選後不退學分費,未繳交者仍應補繳方得退選。
五、凡辦理期中退選之科目,學期成績單及歷年成績單該科目成績欄位註記退選字樣。
六、非應屆畢業生退選科目不可參加暑修 ( 可參加學期隨班修讀 ),應屆畢業生、延修生 ( 須下學期有註冊者 ) 所有 ( 1~4 年級 ) 退選科目可參加暑修。
七、必修課程退選後,仍須於之後學期自行選課再修,如遇課程額滿或衝堂,則無法加選,停修成本較高。
  申請退選前請仔細謹慎思考,避免拉長就讀時間,付出延後畢業之代價。
八、各系對於退選課程如有特別規定者,從其規定。
檔案
期中線上退選-學生申請操作說明